我目前的新家头期款是娘家妈妈付的
娘家妈妈跟一个未婚的娘家姐姐跟着我住
我每月还给娘家妈妈一万五,补贴妈妈帮忙顾小孩
小孩目前小二,因为工作的关係我无法全心照顾
我还有一个姐姐已出嫁
我妈想说,那么就把旧家卖了
现在二个姐姐都说要分,因为她们说,我妈已拿头期款给我了
所以她们也要分
我很不平的是,我从出社会就一直固定拿钱给我妈,每月起码一万
直到现在嫁人生子了,还是有给钱
二个姐姐都没有,只有家里房子付货款时,多少出一点,并不是固定给
但分家产时,她们却说要分,说我妈不公平,只拿钱给我头期款
可是我妈给我头期款,我还是每月有给我妈一万五
但姐姐说那是顾小孩的费用
我更不平的是,家里的伙食,大部分都是我从婆家拿来的
为什么她们却解读成是顾小孩的费用
现在我气的跟她们说
分家产时大家都要分,那分完之后呢,她们却没说到奉养问题
请问这样对我又公平吗??
要请教各位,分家产后,还有给婆家或娘家奉养金吗??
我可以要求二位姐姐也要给奉养金或是不分吗
在法律上不知有哪条规定可以拿来说
当做是我妈的养老金
目前跟我同住的未婚的姐姐,失业很久了,都吃家里住家里
但她说她是未婚所以让妈妈养是应该的
可是我妈已退休没在赚钱了,都靠我给她的钱在过
我真的很气,想上来问问各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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