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在一间幼稚园上班,(一年一约,约到今年八月)
因我姐需在职证明,所以向园方说:能否开一张在职证明给我,
但园方说:可以开证明给你,但你必须再签一年约,
我姐就回说:你不开证明给我,那就表示我并没有在你在里工作,
那我是不是可以马上就走?
(因已有打算做完就不想再续约了)
没想到,园方竟生气了,现在双方都很不愉快,我姐不过要张在职证明,
有必要搞到如此吗?
此间幼稚园,常在六日办活动,这都是没有加班费的,
更不可思议的是,常常很晚才下班,七,八点吧!也没加班费!
一个月,不到2k,我姐已有十年的经验了,
但没想到,竟会遇到这种老闆,
请教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姐可以不用照约走,先行辞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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