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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登记在老公的名下,这样妥吗?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登记我的名字,但最近想另外要买一间小间的,

老公昨天说新的房子他可以出三分之一的钱,

然后房子登记在他名下,私底下另外跟我签约指名我拥有三分之二

但是买房之后由我去跟银行借款,每个月缴款是扣我的钱,

因为我名下有房子,所以银行可能比较愿意借我钱,

他说因为他是第一次买房子,所以政府对税的部分会比较有优待,

然后等到第二年的时候,再把三分二的所有权转给我,

这样行的通吗? 我在想会不会到时候要把产权转给我所花的钱比首购税还更高,那这样好像没有比较划算

最后编辑于:2024/06/11作者: 大连代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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