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买东西遇到这种卖家
在FB上的一个妈妈在FB社团里面卖东西
一开始想说都是妈妈
偶尔会来我的版上留言!!
就去买她卖的东西
第一次付款之后她用FB私讯告诉我货寄到超商
要去领取
结果我有阵子没上FB没注意到私讯没去领取
导致货就被退回了卖方就叫我在补一次运费
寄出会再通知我叫我要记得拿
我想说是自己没有注意FB的通知
所以马上汇了60元运费给她
等了好久每天都看FB都没有寄出通知
于是我用FB问她
结果卖方说货又被退回了叫我再补一次运费给他
请问各位妈妈你们会再补嘛???
我问卖方说怎么没有通知
卖方说超商会传到或简讯
但我完全没有收到简讯
卖方叫我去跟7-11申诉
我整个很傻眼
之前也说过会通知我
卖方后来又说他有公告在社团我自己没看到
但我找了他的社团一整晚都没看到公告
还要我自己吸收运费
但我真的不想再花第三次运费
我就叫他退费
他们又说公告上面说不能退费
非常傻眼
货没收到还不能退费又要付第三次运费?
最后那位卖方还在FB骂我在她FB涂鸦墙上公开我的各资
里面有我的姓名电话还有邮局帐号
我有拍下来
真的气翻了
但因为有小孩真的不想为了这种事搞到法院去
请她们在FB承认他们的疏失跟道歉就原谅他们
但是后来都没看到他们的动作
他们还是很坚持要我付第三次运费
才愿意把货寄来给我
而且卖方老公态度很不好
还呛我们说要告就去告
所以我决定提告
但是不知道程序还有需要準备什么?
请律师很贵吗?
这样会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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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考虑看看 为了60元运费 花6万元的律师费 (公会公定价) 是否合乎诉讼经济之考量?
版妈可以找法扶谘询
先看看7-11有没有寄送的纪录 电脑查询一下超商的电话,问问门市店员 不管超商有没有简讯通知 卖家应该寄出包裹时就要通知买家了 如果要提告 好像是要到对方住的县市开庭 是很劳民伤财 但有时就是难吞一口气 我懂 (我遇过很鸟的买家)
一审二审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的样子 没有人愿意稿的这么複杂 只是觉得各资被洩漏 她还在FB颠倒是非 明明只是买个东西 还被这样对待
版妈, 我之前在Y拍买东西, 我很常用超商取货(至少20次以上), 卖家无义务再通知你, 都是超商会发简讯通知, 除非你当初留错电话号码或卖家给超商你的电话时写错, 不然你不可能没收到简讯 这中间,, 可能有误会吧 关于诉讼, 不建议 一来, 律师费是60元的千倍 二来, 浪费诉讼资源 三来, 你自己写诉状, 恐怕有困难
重点不在运费,在于要求退款他不退的事吧 请他提供寄送单号,再去查询, 如果提不出来可能是骗人的,因为你一直没收到到门市简讯也很怪, 不想提告可以去法院送诉状, 法院柜台有服务员会教民众写, 这样可以调到被告人的资料, 可以去消基会检举它们收款不退款的事, 再来可以去国税局检举没有依规定设立公司 (虽然一时小额交易是真的不用开立发票,但至少可以让他们忙) 只是你要先有他们的资料公司地址名称电话等, 另外你自己也要有这个美国时间去跑相关单位!!
一口气争出去、嚥下去,都是一口气,钱能解决的问题,就用钱来平息心情的起伏,「鸟事」 (我不是指卖方哦)不要留在心上。 「心」是一个容器,可以当「聚宝盆」吸纳正面能量,何苦把心当成「垃圾筒」积累,让嫌恶的事端在那里发酵? 再次支付60元就能速速解决的事情,只消愿不愿意而已,损失60元,学到一个宝贵的经验,不是更值得吗?而这段不愉快的过程,值得耗费这么多心、气、神吗?毕竟生活中还有太多的美好值得去参与。 不过涂鸭墙上面公告个资的事件可以警告对方,要求立即撒下,同步告知已经拍照存证(建议拍照+列印,因为一般的印表机有标日期),惟搜集资讯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依旧不希望妳提告。 网路散布个资是违法〈解说:余钦博律师〉 最后,对方叫妳告,妳就告?版妈何必这么容易入圈套,或依指令办事?我无不敬,希望妳深思一下:「是非只因多开口,烦恼皆由强出头」。
另外 可以到国税局检举 营业额超过6万元就必须缴交营业税 但要搜集一些资料 你可能要自己查
谢谢各位妈妈的回覆 其实并不是我不想原谅别人 一开始我们都释出善意想要解决事情 而且没有收到货却一值再支付运费 卖家有承诺会在讯息通知我出货 但是没有通知下导致货品被退回 还要买方自行吸收觉得很噢 如果我们不支付运费就坚持不寄货不退款 还在FB上公开我个人资料 关于这事情真的耽搁很久 刚打去消基会 消基会说关于运费就是卖方要支付 好像第19条 没有人愿意搞的这么麻烦 我只是不想息事宁人 造成更多恶质的卖方 然后有更多不敢出声的吃亏买方 很多人受骗上当或吃亏 都要经过很久才会被揭发 因为我们都会想说算了 (原作者于 2012-03-21 17:14:45 重新编辑过)
请他提供当初寄件的取件代码, 若真的有寄出的话,就算取消也还是查的到。 你去看看他提供资料的日期那些资讯和当初你们谈的有没有合? 然后他说有公告,也请他让你看看公告在那? 因为在社团PO文也会有日期时间的吧。
公告他完全提不出来证据 货品她真的有传寄出的证据照片给我 但是没告知确实他有疏失 消基会说一开始可以先寄存证信函过去 后来我告诉卖家我打去消基会询问 运费是应该由卖方支出没错 希望她不要因为跟我争这口气把事情弄得更严重 后来讲一讲 卖方愿意吸收这次运费赶快把货品寄过来 并且坦承自己不当的地方
和平解决是最好的了,学一次经验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