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同事(简称大姐)
借钱给朋友
共二百万
一百万用汇的(有转帐证明)
一百万拿现金给对方
有写借据本票二百万(但没有写日期)
当初大姐看他朋友跑路很可怜
苦苦哀求
钱借出去以后
要不回来
现在再跑法律程序
对方只承认拿一百万(有汇款纪录的)
睁眼说瞎话,可不可耻???
对方没有出庭
只有律师出庭(没有钱还请律师)
恐龙法官说要大姐把汇款资料备齐再说
向大姐借钱的人还要求大姐要付他律师费
(这种人要不要脸)
可怜之人
必有可恨之处
不要随随便便把钱借出去!
有没有人有类似经验可以帮忙的?
大家也要引以为镜
发表评论
我妈的朋友也是借钱给好朋友好几百万 大部分是现金 后来告她 苦无证据 我们就教她用偷偷录音的 故意去找她争吵 把所有的来龙去脉总共借多少钱等等双方在吵架时,对方有时无妨备 会全盘托出的 后来凭此录音 打赢官司 每月从对方的薪资扣除 对方还是台电的公务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