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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试用期到竟要我们再签一个月

帮初面试只说到:三个月试用期薪水*****

5月底就满三个月了,今天竟要我们10来个人再签一个月的约

问她说:试用期不是三个月吗?

她回说:是对啦!但还是会依公司的各班班长怎样的

我再问:那一个月后呢?

她竟回答说:不一定!许许会转正职也许会再签

天啊!当初我们应徵的是正职

并非什么契约工的

三个月内试用期照扣福利金

劳动节却没奖金

今天又要我们用签的

到职2个多月没请过假也配合加班

满三个月却还是临时工

最后编辑于:2023/09/04作者: 大连代生孩子

发表评论

  • 不能去劳工局检举吗?!

    他们这样应该在节省开支

    很不合理耶

    (原作者于 2011-05-23 16:37:04 重新编辑过)

  • 现在没有试用期的说法了,如果面试OK就是正式员工,如果是这样,你们公司是违法的,可以检举。如果被资遗,可以领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