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住二楼,是30年的房子,最近老公出差大陆,我回娘家住,家裏已十多天没人了,结果前天管委会打电话给我婆(房是她的),说我们家的粪管漏了,一楼的乾洗店的收银机,器材等,都被弄髒了
昨天婆找水电工去看,说是厕所的主管堵塞了,积在我们二楼,听说整个厕所都是黄金粪水等的(抱歉很噁),而且两间厕所都有,昨天有通过了,后续听说才要跟管委会谈怎么处理
听说我大姑说,可能到时候还是要我们赔偿乾洗店的损失,我很不解,为什么,我们也是受害者,而且家裏十多天都没人了,再怎么样也不是我们的问题
请问,像这种事情,通常都会叫二楼负担吗?因为这个管委会很强势,也有点欺善怕恶的,听说以前,也是我们漏水漏到二楼,最后也是说一人赔一半
如果我们到时坚持不赔,我们站得住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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