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篇又忍不住叹口气!让我抒发抱怨一下吧
婚前(还没认识老公前)他在南部已经有买间电梯大厦
约36坪3房2厅含一平面车位是準备将来结婚用
谁知后来跟我这台北人结婚
(他也是台北人只是当时长期都在南部工作当时女友也是南部人)
我们在决定结婚时就在考虑南部要不要卖掉在台北再买一间
可是当他几年前买时刚好买在房价的高点现在又跌价了
要卖也捨不得
结婚后我搬去南部跟他一起直到生了老大婆家娘家都不放心
我们带着小孩自己住在南部就叫我们搬回来台北
老公也申请调回北部
就这样我们把南部房子租出去搬回台北生活
经过几年换过几任房客问题就发生在最后这一任
有天婆婆跟我说她的会到期了手头有笔钱她说要给我们当头期款叫我们
在台北再买一间
(我们搬回台北时住婆家生了老二后我们搬出来租屋住)
就跟老公商量看情形过这么多年了南部不会涨了啦
我们负担2边房贷太辛苦高雄的忍痛卖了吧!
结果ㄤ跟我说他瞒了我一个多礼拜
上星期某天他接到警察局的电话说我们房客在家烧炭自杀
警方通知屋主结果是夫妻吵架丈夫跑出去太太就在家烧炭
先生2天后才回来发现的
天阿那是我老公出社会以来辛苦赚的ㄟ也是我们唯一的财产
原本还以为卖了凑多点头期款可以买在北市
现在唉
当时跟对方先生通电话时他说会以市价买下那间屋子等他处理完后事
过了2个月我们想后事该处理好了吧?就再打电话过去
对方变了态度恶声恶气的说:拜託那是我的伤心地ㄟ!我怎么可能会买?
具我们委託的仲介说当初出面跟我们承租签约的是女方
那时我们并不知道原来他们是夫妻我看过一次那男的
说实在就是一副无赖流氓像!
如此一来我坚持要老公告那男的
虽然承租人是太太但那男的也是住在一起
而且我们会什么就平白无故就损失这么大?
当那男的收到存证信函时还打来说:你们不用搞这招啦要告就去告!
我不会出庭啦!
一想到就很不甘心我们又不是什么包租公包租婆有大笔的房产
那是我们辛辛苦苦唯一的房子ㄟ!房贷到现在还剩100万在缴
还想说台北真的这么贵我们搬回去高雄住好了
那间房子在左营我们那的学区还是左营升学最好的学区旁边是市府公有的公园空气好view也很好(我们是边间)
离高铁高捷只要10分钟现在左营新光三越还开在我们家附近
现在什么都没了唯一剩下来的就是房贷
仲介跟我们说有那种专门在收购事故屋的人跟我们开价80万(含车位)
问我们卖不卖?
天阿当初买时总价(含车位装潢)是将近520万
过了6年我们结婚时考虑要卖那时估价是约350450之间所以捨不得卖
想说再等等等高捷高铁完工结果完工后房价也没好看点
现在还遇到这种事
真的很不甘心ㄟ!
现在房子我们整理得很好了(有水有电有天然瓦斯)
委託仲介出租和出售一年多了无消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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