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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偷拍

上星期三公司发现二处有摄影,当时报告公司主管处理,很明显是自己人干的,心理也知道是谁,主管的处理方式是叫那位涉闲重大的人过来看,说某某某你看这是什么东西,就不了了之了,直到第二天中午又在桌子底下发现一台摄影机,我们才报警,二十分锺之后来了二位警察,就把摄影机拆了而线直接连那位变态男同事的手提电脑,奇怪的是警察并没有把它带回警局,它说这是防害秘密罪,是告诉乃论,被拍的人有权力告它,不告它它就没事,那ㄟ阿母奶??真的很无助,这就是台湾的法律,现在很担心它手上到底还有多少影片,拍摄的範围有多大,因为第一天就没处理,给了它时间销毁証据,第二天处理的又不是很妥当,想听听各位的意见,身为受害人应该如何自保,要提告吗???

最后编辑于:2023/01/26作者: 合肥代生包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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