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到一家童装店购物,
消费金额1100元,
回家后给孩子试,发现衣服太小,挤不进去
在购物后约一小时就拿回店家表示要退,
吊牌完全没拆。
店家表示不能退,但可以换,
因为要换季了,所以夏天的衣服很少,
我的孩子可以选的款式有限,(刚好喜欢的都没他的尺寸)
后来孩子勉强选了780元,还有320元,
实在不知道要挑什么
结果我问店家可以通融一下退320元吗?
店家表示童装店售出不行退钱,这是行规,不能破坏,
我知道很多卖衣服的都不希望退钱,
但如真的挑得到衣服,我也不会为难店家,
通融一次我下次一定会再去消费。
后来店家就说只能写一张欠我320元的单据,
(因为他们没开发票)
要我一星期内再去挑,
我反问,一星期内就会再进夏装吗?
店家就说应该不会唉!那我要挑什么????
虽然320元不多,但也是钱
想请问这样真的不能通融吗?
我不想逼孩子随便找那种买了也不想穿的衣服,
后来在孩子都选不到时,
忍不住跟店家说我想去问消保官这样是否合法?
店家回:有那么严重吗?
我动气的说:你写给我好了,我320元消费完,
以后就不会再到你这家店消费。
如果店家客气些,我还不会那么气,
周一想打电话问消保单位,
现在愈想愈气,先上来请教有经验的妈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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