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孕妈妈手册》何时该请产假?
「何时开始请产假?」这个问题的确困扰了不少上班族準妈妈。因为一方面担心假请的太早,在家里闲着没事做,产后休息的时间会不够多;另一方面也担心假的请得太晚,万一在办公室阵痛破水会来不及準备,造成同事的困扰。那么,到底準妈妈该何时开始请产假呢?
準妈妈何时该停止上班呢?
準妈妈何时该停止工作,最重要的依据应该是自己身体的状况。如果準妈妈常觉得工作压力过大,或是上班距离过远,或是有健康上的顾虑(例如:罹患疾病或怀有多胞胎),导致身心的负担加重时,千万不要逞强,应该提早停止上班,在家好好修养待产。
而如果一切的情况正常,大部分準妈妈可以工作到接近预产期,不过因为预产期前后两周的时间都有可能生产,所以準妈妈可以仔细观察身体的状况后,选择在怀孕3739周时停止工作。
产假可以请多久?
至于产假可以请多久?根据劳动基準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每位上班族準妈妈都应享有8个星期的产假(已包含例假日纪念节日及其他国定假日),并且受僱六个月以上,公司就必须给付产假期间的薪资,而未满六个月者则是减半给付。
除了产假的规定之外,劳动基準法第十三条也规定了:除非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事业不能继续之外(但需经主管机关核定),僱主不得于产假8周期间,解僱女性员工。
因此,如果準妈妈在产假期间,遭受到公司不公平的待遇(减假减薪或是解僱),可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各地区县市政府劳工局以及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提出申诉,以确保自己的工作权益喔
(出处:蜜奇育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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